金融界2023年12月4日消息,江西友兴物流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被樟树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5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4日,江西友兴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洪驾驶车号为赣CBB053(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0.13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13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江西友兴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超限运输违规行为。樟树市交通运输局对此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整(5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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