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11月16日至22日,ST同洲(002052)股价连续反弹,尤其是17日、20日大涨甚至涨停,但公司股价经历了10月中下旬的明显下跌后,目前仍处于长期低位。
与此同时,公司的投资者诉讼索赔纠纷还在增加。据公司在11月15日公布的《关于近期投资者诉讼事项的相关公告》: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155名投资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为3177.95万元,其中21名投资者的诉讼已经开庭,尚未判决。另外,目前新增134名投资者参与诉讼索赔,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为2590.94万元。
ST同洲与投资者纠纷源于2021年7月深圳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2014年至2016年,公司通过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等违法行为,导致连续三年公司年报出现虚假记录。
由此,深圳证监局对ST同洲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当时实控人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被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此外,还有十余名相关负责人领罚。
处罚公布后,投资者诉讼纷至沓来。ST同洲今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称:一审判决公司向徐广忠、陈玲飞等113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27.7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38万元;准许投资者汪小林、董青等37名投资者撤诉。此后发布的财报中,公司对此也进行了相应披露,并称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目前,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提出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凡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且在2019年10月26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久前,ST同洲发布的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盈利依然不尽如人意,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2.05亿元、同比增长36.75%,归母净利润-4197.53万元、同比增亏25.44%。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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