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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000410):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Time:2023年10月20日 Read:27584 作者:才艺展示

原标题:沈阳机床:关于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沈阳机床(000410):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6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上市
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通用技术集团
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
公司 100%股权、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
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
有限公司78.4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
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上市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就本次交易预计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资
产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并
结合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初
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
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待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他有关审批机构的审批(如有)后
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通用技术集团、
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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