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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证Y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Time:2023年10月12日 Read:17057 作者:才艺展示


原标题:23中证Y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20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 AAA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联席主承销商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普通债务之后、先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除非发行人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截至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资产中金融投资合计分别为 4,860.17亿元、6,145.91亿元、6,012.00亿元和 6,593.9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16%、48.07%、45.95%和 46.24%,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持有的金融投资资产的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二)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交易及经纪、资产管理及投资业务,均高度依赖中国以及公司经营业务所处的其他司法权区的整体经济及市场情况。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中国资本市场走势剧烈波动的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受全球资本市场的波动及走势低迷影响。

(三)公司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18.25亿元、284.58亿元、785.23亿元和 106.09亿元。2022年度,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785.23 亿元,净流入同比增加人民币 500.65 亿元,主要是由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及融出资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年同期下降 72.05%,主要是由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及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净流出同比增加。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净流入同比增加 363.34%,主要是由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流出和代理买卖证券款净流入同比增加。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为永续次级债券,其特殊发行条款如下:
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 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债券存续的前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的前 5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自第 6个计息年度起,每 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前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此后每 5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确定。初始利差为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此后每 5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3、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累计计息金额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4、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期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或者提前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后,可能会出现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变现。

(三)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lianheratings.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报告期内,中国证券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金融领域的监管明显加强;二是证券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以上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3
释义.............................................................................................................................. 10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14
一、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4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19
第二节 发行条款........................................................................................................ 22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22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27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28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28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8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8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28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29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9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30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8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9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42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3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45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6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57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65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66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66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67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78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06
一、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06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07
第七节 本期债券增信情况...................................................................................... 111
第八节 税项.............................................................................................................. 112
一、增值税......................................................................................................... 112
二、所得税......................................................................................................... 112
三、印花税......................................................................................................... 112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13
一、债券信息披露承诺..................................................................................... 113
二、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113
三、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安排..................................................... 115 四、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115 五、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信息披露..................................................................... 11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17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17
二、救济措施..................................................................................................... 117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19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119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19
三、纠纷解决机制............................................................................................. 119
第十二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21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21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121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21 第十三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140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40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158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58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61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62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199
一、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 199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199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本集团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经发行人 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的不超
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 200亿元)的永续次级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
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
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股 指 公司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
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H股 指 公司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
面值、以港币进行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
次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及其变更和补充
投资人、债券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
有同一涵义
公司股东大会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半年度末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
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专业机构投资者 指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中信证券(山东) 指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国际 指 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金石投资 指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投资 指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 指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 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产业基金 指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 指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指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有限 指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中信金控 指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越秀资本 指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资本 指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及进行期货交易,若没有提前要求客户依法缴足交易保证金,在结算当日客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所需的情况下,或客户资金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口,本集团有责任代客户进行结算而造成损失的风险。二是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证券融资类业务的信用风险,指由于客户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而带来损失的风险。三是信用类产品投资的违约风险,即所投资信用类产品之融资人或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四是利率互换、股票收益互换、场外期权、远期交易等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对手方违约风险,即交易对手方到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支付义务的风险。

公司通过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的信用级别进行评估,采用压力测试、敏感性分析等手段进行计量,并基于这些结果通过授信制度来管理信用风险。同时,公司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信用风险进行监控,跟踪业务品种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状况、出具分析及预警报告并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在中国境内代理客户进行的证券交易均以全额保证金结算,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交易业务相关的结算风险。

证券融资类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涉及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未及时足额偿还负债、持仓规模及结构违反合同约定、交易行为违反监管规定、提供的担保物资产涉及法律纠纷等。公司主要通过对客户风险教育、征信、授信、逐日盯市、客户风险提示、强制平仓、司法追索等方式,控制此类业务的信用风险。

信用类产品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产品准入标准和投资限额,通过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司法追索等方式对其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场外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对手主要为金融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主要涉及交易对手未能按时付款、在投资发生亏损时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交易双方计算金额不匹配等风险。公司对交易对手设定保证金比例和交易规模限制,通过每日盯市、追保、强制平仓等手段来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敞口,并在出现强制平仓且发生损失后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公司一贯坚持资金的整体运作,由库务部统一管理公司的资金调配。在境内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信水平,维持着比较稳定的拆借、回购等短期融资通道;同时也通过公司债、次级债、收益凭证等补充公司长期运营资金,使公司的整体流动性状态保持在较为安全的水平。

风险管理部独立地对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负债情况进行每日监测与评估,通过压力场景下资金缺口等指标的计算,来评估公司的资金支付能力,对流动性风险指标设置了预警阈值,对指标紧张情况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警示,并组织各部门采取措施将指标恢复到安全水平。公司建立了流动性储备池制度,由库务部独立于业务部门管理,持有充足的高流动性资产以满足公司应急流动性需求。

2022年,市场流动性环境相对宽松,公司保持了对流动性风险的密切关注和日常管理,确保公司流动性维持良好状态。同时加强了对流动性监管指标的前瞻性管理,以确保流动性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

3、公司金融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截至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资产中金融投资合计分别为 4,860.17亿元、6,145.91亿元、6,012.00亿元和 6,593.9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16%、48.07%、45.95%和 46.24%,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持有的金融投资资产的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由于持仓金融头寸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的损失风险。持仓金融头寸来自于自营投资、做市业务以及其他投资活动。持仓金融头寸的变动主要来自客户的要求或自营投资的相关策略。

市场风险的类别主要包括权益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汇率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通过将公司整体的风险限额分配至各业务部门/业务线、内部控制部门监督执行、重大风险事项及时评估与报告等方式,将公司整体市场风险水平管理在恰当的范围内。

业务开展过程中,前台业务部门/业务线作为市场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一线管理人员,动态管理其持仓部分所暴露出的市场风险;风险管理部独立于业务部门/业务线对各业务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监测和管理,进行汇报并对风险情况进行处理。

风险管理部主要使用量化指标估计可能的市场风险损失,既包括正常环境下的风险也包含市场极端情况的影响。通过风险报告以每日、周、月、季度等不同频率向业务部门/业务线的主要负责人和公司经营管理层反映市场风险情况。

公司使用 VaR作为衡量整体市场风险状况的主要指标。在具体参数设置上采用 1天持有期、95%置信度。并通过回溯测试等方法对 VaR计算模型的准确性进行持续检测。公司还通过一系列宏观和微观场景下的压力测试的方式对持仓面临极端情况的冲击下的可能损失状况进行评估,并对比风险承受能力,衡量公司整体的市场风险状态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公司对业务部门/业务线设置了风险限额以控制市场风险暴露程度,风险管理部对此进行每日监控。当接近或突破风险限额时,风险管理部会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预警提示,并进行讨论,按照讨论形成的意见并经相应授权人员或组织批准后实施。

公司对风险限额体系进行持续的完善,明确了统一的限额管理办法和分级授权机制,并根据授权机制调整公司整体、各业务部门/业务线、投资账户等不同层面的风险限额指标体系管理方案。

对于境外资产及子公司资产,公司实行境内外一体化管理,针对外币资产,公司对汇率风险进行整体监控和管理,并通过调整外汇头寸、用外汇远期/期权对冲、进行货币互换等多种手段管理汇率风险敞口。

2022年初,公司依据新的业务规划,更新了新一年的市场风险限额,并持续丰富指标限额体系,持续推动风险计量方法研究与完善。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评估各业务的市场风险和进行管控,以防止可能发生的重大损失。

本集团紧密跟踪市场和业务变化,及时掌握最新市场风险状况,与监管机构和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管理市场风险敞口。

2、市场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交易及经纪、资产管理及投资业务,均高度依赖中国以及公司经营业务所处的其它司法权区的整体经济及市场情况。

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中国资本市场走势剧烈波动的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受全球资本市场的波动及走势低迷影响。

不利的金融或经济状况会对投资者信心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承销及财务顾问服务的交易在数目及规模上显著下降。投资银行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公司参与的高价值交易,而由于不利的金融或经济状况导致交易数量出现任何下降,将对投资银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波动和不利的金融或经济状况或对公司的销售、交易及经纪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会使客户的投资组合价值减少,打击投资者信心并减少投资活动,导致公司维持现有客户并吸引新客户难度加大。这会对经纪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并增加通过大宗经纪业务向客户提供保证金贷款融资的风险。交易和投资价值的降低可能对自营交易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

在不利的金融或经济状况下,资产管理业务的价值业务或受到不利影响,由于客户赎回或减少投资,导致公司从资产管理业务中获得的费用减少,进而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在金融或经济状况不利的时期,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可能会受到退出或实现投资价值减少的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和业务创新发展阶段,行业竞争格局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向集中化、特色化、专业化竞争演变的阶段,公司在各业务领域面对较激烈的竞争。同时,随着我国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券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加深。加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若未来混业经营的限制逐步放开,公司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三)管理风险
证券公司的人才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是其发展的核心竞争要素。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者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证券公司将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发行人已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不能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已经覆盖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和所有环节,不能完全避免因业务操作差错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

(四)政策风险
证券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公司在经营中如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另外,从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公司存在因经营承销业务引起民事诉讼导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这些政策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发行人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本期债券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 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进一步延长债券投资期限,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债券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则会使投资人获得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得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因会计政策变动及其他因素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分类为权益工具或因税务政策变更,发行人有权提前赎回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5、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关于印发 <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9〕2号),修正,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一定的投资风险。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 发行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债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三) 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年 2月 1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47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0亿元。

(四)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 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五)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

(六)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 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操作。

(八)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债券存续的前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的前 5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自第 6个计息年度起,每 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前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此后每 5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确定。初始利差为前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此后每 5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九)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重定价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15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十) 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10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十一)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十二)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十三)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十四)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至少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10个工作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1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关于印发 <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至少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10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

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若公司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十五) 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和《关于印发 <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十六) 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本期债券满足相关条件,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十七) 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十八) 起息日:2023年 10月 17日。

(十九) 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 10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二十) 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一)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二十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三) 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二十四)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级。

(二十五)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二十八)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二十九) 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三十)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十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三十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3年 10月 11日。

2、发行首日:2023年 10月 13日。

3、发行期限:2023年 10月 13日至 2023年 10月 17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347号),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20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全部用于置换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的自有资金。拟偿还债券明细如下: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类型 发行规模(亿)
20中证 16 2020/8/7 2023/8/7 3.49 公司债券 52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根据发行完成后的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资金运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运用并控制相关财务风险。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银行活期存款、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预案》和《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由公司获授权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用于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或者将用于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额 50%以下的,应履行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 50%,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履行内部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目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拆借、回购、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等。本期债券发行将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降低短期财务风险。

(二)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公司各业务发展需要大量资金,通过拆借、回购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入短期资金支持中长期业务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可以降低流动性风险,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有利于补充公司净资产规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本期债券可以作为权益工具全额计入净资产,进一步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同时不增加公司负债规模。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债券获批情况 起息日 债券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规模 (亿元) 是否按照募 集说明书内 容及承诺使 用募集资金
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1月 8日签 发“证监许可 [2020]64号”文,同 意公司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2020/2/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主要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50.00
  2020/3/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主要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42.00
  2020/4/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主要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58.00
2019年 3月 27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关于对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挂牌转让 无异议的函》(上 证函【2019】531 2020/3/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20年次级债券(第 一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20.00
号),对公司非公 开发行次级债券 无异议。          
2020年 3月 23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关于对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挂牌转让 无异议的函》(上 证函【2020】539 号),对公司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无异议。 2020/11/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全部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56.00
2020年 5月 9日, 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同意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0】892号), 同意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20/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 用。 55.00
  2020/6/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20.00
  2020/7/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30.00
  2020/7/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四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 用。 80.00
  2020/8/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五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 用。 80.00
  2020/8/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六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70.00
  2020/9/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七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30.00
  2020/10/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八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 用。 75.00
  2020/1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九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 用。 60.00
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9月 4日出 具了《关于同意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次级 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0】2117号), 同意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 次级债券。 2021/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30.00
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8月 31日 出具了“机构部函 2021/7/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永续次级债(第一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33.00
〔2020〕2367号” 文,同意公司在中 国境内公开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 2021/8/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永续次级债(第二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60.00
  2021/8/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永续次级债(第三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15.00
  2022/1/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永续次级债(第一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30.00
2020年 12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 具《关于同意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0】3675号), 同意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21/1/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100.00
  2021/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45.00
  2021/3/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25.00
  2021/4/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14.00
  2021/6/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35.00
  2021/7/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30.00
  2021/8/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七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40.00
  2021/9/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八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45.00
  2021/9/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40.00
  2021/10/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期) 主要用于偿还 债务融资工 具。 45.00
  2021/11/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一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30.00
  2021/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二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30.00
  2022/2/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15.00
  2022/3/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全部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 金。 15.00
  2022/8/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30.00
2021年 12月 3日, 2023/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用于补充 30.00
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同意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 【2021】3830号), 同意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流动资金。    
  2023/2/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30.00
  2023/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三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2023/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四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50.00
  2023/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五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50.00
  2023/5/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六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2023/8/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七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2023/9/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50.00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八期)      
  2023/9/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九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2023/9/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第十期) 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2022年 11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出 具《关于同意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2】2762号), 同意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23/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30.00
  2023/2/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45.00
  2023/3/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40.00
  2023/4/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45.00
  2023/5/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 全部用于补充 营运资金。 70.00
    期)      
  2023/5/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 期) 全部用于补充 营运资金。 50.00
  2023/6/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七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30.00
  2023/7/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八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25.00
  2023/8/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45.00
  2023/8/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 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30.00
  2023/9/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 一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25.00
  2023/9/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 二期) 全部用于偿还 公司债券。 40.0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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