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有棵树: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相关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二、关于 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审查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对外担保的主要情况,包括担保提供方、担保对象、担保类型、担保期限、担保合同签署时间、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及担保债务逾期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提供的每笔担保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的92.55%;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5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55%。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5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刘灿辉、邓路、彭民
2023年 8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