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普斯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罗普斯金
股票代码:002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25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3 年 1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罗普斯金、上市公司 |
指 |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兴灿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普斯金股 份46,014,5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2% |
《准则第 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陈兴灿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62219**********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25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根据自身投资需求,认可罗普斯金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义务披露人陈兴灿持有罗普斯金股票175,2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自然人钱芳持有的公司46,014,51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罗普斯金股票46,189,7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陈兴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罗普斯金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钱芳女士于2023 年11月17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钱芳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罗普斯金股份合计 46,014,512 股转让给陈兴灿,占公司总股本的6.82%。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5.58元 (大写:伍元伍角捌分),转让总价款256,760,976.96元(大写:贰亿伍仟陆佰柒拾陆万零玖佰柒拾陆元玖角陆分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
|
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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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陈兴灿 |
无限售条件股 份 |
175,200 |
0.03 |
46,189,712 |
6.84 |
注: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 11月 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与钱芳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钱芳
(乙方)受让方:陈兴灿
(二)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46,014,51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82%)转让给受让方。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5.58元 (大写:伍元伍角捌分),转让总价款 256,760,976.96元(大写:贰亿伍仟陆佰柒拾陆万零玖佰柒拾陆元玖角陆分 )。
1)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的 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10%,人民币 25,676,1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陆拾柒万陆仟壹佰元整);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并在提交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文件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65%,人民币 166,894,600.00元(大写:壹亿陆仟陆佰捌拾玖万肆仟陆佰元整); 3)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 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款的 25%,即人民币 64,190,276.96元(大写:陆仟肆佰壹拾玖万零贰佰柒拾陆元玖角陆分),以下简称“尾款”)。
(四)标的股份交割
各方应当共同配合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资料办理合规确认函,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如任何一方负责的文件资料存在缺陷或需要补充,则该方应在三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
如证券交易所对交易主体,交易结构安排等提出质疑并因此拒绝出具确认函的,各方应当尽快协商对交易主体或交易结构等进行调整,以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在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函后,钱芳应当配合陈兴灿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确保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如任何一方负责的文件资料需要补充,则该方应在三个交易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
拟转让股份完成登记过户之日为交割日,陈兴灿自交割日起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就拟转让股份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46,014,512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罗普斯金股份的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交易股数 |
交易价格区 间(元/股) |
2023/9/18~2023/9/25 |
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
15.55万股 |
6.30~7.99 |
2023/9/18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21.13万股 |
6.30~6.54 |
2023/10/24 |
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
1.97万股 |
5.58~5.72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罗普斯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俞军
电话:0512-65768211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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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 |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苏州市 |
股票简称 |
罗普斯金 |
股票代码 |
00233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陈兴灿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上海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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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75,200股 持股比例: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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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46,189,712股 持股比例: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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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个 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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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