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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688010):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Time:2024年01月04日 Read:22142 作者:才艺展示

原标题:福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 11,270,369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 18.9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 160,561,578股计算,以下同理)。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270,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9,6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2023年 12月 5日,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将其持有的 19,61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2.22%,具体协议转让情况详见《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0,887,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4%。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 12月 19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 11,270,369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 18.9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转让价款总计 213,686,196.24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叁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玖拾陆元贰角肆分)。

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均受同一控制人福建省国资委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信息集团 11,270,369 7.02 0 0
国资公司 19,617,500 12.22 30,887,869 19.24
注:1、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0日披露《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终止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 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3.6737万股,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3年 12月 22日完成回购注销,总股本由 160,998,315股减少至 160,561,578股。

2、以上持股比例以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 160,561,578股计算。

二、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717397615U
法定代表人 卢文胜
注册资本 1523869.97737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09-07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号正祥商务中心 2号楼
经营范围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 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 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
  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 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省国资委持股 100%。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782188289J
法定代表人 李少宏
注册资本 570611.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12-16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86号国资大厦 18-20层
经营范围 接收、管理、处置省属企业清产核资中认定的核销资产,剥离的 不良资产以及企业破产、关闭、清盘的剩余国有资产;债务追偿、 资产置换、转让与出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收购,债转 股与阶段性持股;受托处置及经营管理实物性资产、股权资产; 咨询服务;对渔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环 境治理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 业的投资;拍卖;对外贸易,贸易代理;初级农产品、服装、鞋 帽、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煤炭、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职业中介 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省国资委持股 1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 12月 19日,公司股东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 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70,369股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乙方名下,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7.0003%(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的总股本 160,998,315股计算)。

(二)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系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标的股份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转让前后标的公司中的国有权益不减少。综合目标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福光股份股票收盘价的80%,即 18.96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11,270,369股,转让价款总计 213,686,196.24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叁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玖拾陆元贰角肆分)。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集团、国资公司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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