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晟文化:关于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71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为盘活资产,提升内部管理运营能力,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融投资”)与广州星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悦融投资拟以 1,701.94万元向星嘉科技转让其持有的海南祺曜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曜互娱”)100%股权。
? 本次转让祺曜互娱 100%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转让祺曜互娱 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
果,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仍存在未能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未能及时办理相关
股权交割手续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从而有可能会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情况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悦融投资
与星嘉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悦融投资向星嘉科技转让其所持有的祺曜互娱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 17,019,355.04元。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祺曜互娱经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23.77万元,本次交易价格较账面价值溢价率为 19.54%。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 2023年 11月 20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本次交易能够高效、顺利地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星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G43P6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洪亮
注册资本:107.764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 11月 2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309号自编号为 3-13A-2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309号自编号为
经营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摄影扩印服务;文化娱乐经
纪人服务;版权代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动漫游戏开发;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
作经营;技术进出口;互联网游戏服务;
2.股东情况
(1)吴洪亮持股 85%;青岛星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5%;
(2)实际控制人:吴洪亮
3.公司与星嘉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核查,星嘉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星嘉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星嘉科技资产总额为 4,150.03万元,
资产净额为 2,408.5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025.32万元,净利润 2,417.72万元。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星嘉科技资产总额为 4,658.66万元,资
产净额为 3,163.52万元,2023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5,719.65万元,净利润 731.91万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祺曜互娱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祺曜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媛媛
注册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A17
幢一层 2001
注册资本:112.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 1月 14日
经营范围:网络游戏服务、网络游戏软件开发;技术研究、开发、
转让、咨询、服务、推广、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设计与开发;互联网游戏、手机游戏出版;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的开发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因特
网信息服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悦融投资持有祺曜互娱 100%股权,
祺曜互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祺曜互娱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祺曜互娱资产总额为 4,815.76万元,
负债总额为 190.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625.3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0.04万元,净利润-43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0.44万元。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祺曜互娱资产总额为 1,605.68万元,
负债总额为 181.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423.77万元,2023年 1-10月实现营业收入 222.42元,净利润-346.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7.46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海南祺曜互动娱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 220022号),得出以下评估结论:经资产基础
法评估,祺曜互娱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605.68万元,评估价值为
1,856.81万元,增值额为 251.13万元,增值率为 15.6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81.92万元,评估价值为 181.92万元,无增减值变化;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423.77万元,评估价值为 1,674.90万元,增值额为 251.13万元,增值率为 17.64%。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3年 10月 31日祺曜互娱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为 1,674.90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评估报告外,祺曜互娱最近 12个月内无其他机构出具评
估报告的情况。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次交易在结合祺曜互娱 2023年 1-10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结
合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基础上,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及祺曜互娱的经营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结合了祺曜互娱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
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高于祺曜互娱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潜在风险。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星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海南祺曜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1.交易对价
1.1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
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1,674.90元。
1.2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17,019,355.04元。
2.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2.1各方确认:全部采用现金(即转让价款)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3.转让价款付款方式
3.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 900万
元;
3.2在目标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
让价款 801.94万元。
4.基准日前未分配利润安排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对应的截至定价基准日(2023年 10月 31
日,含当日)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乙方可在交割前依法进行分配,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交易对价。
5.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损益安排
5.1期间损益:是指定价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完成日(不
含当日)期间的,标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收益和亏损。
5.2期间损益通过专项审计方式核算。如有收益,则归甲方享有,
乙方不得要求分配;如有亏损,则由甲方承担。
6.交割时间
乙方与丙方应于股权登记手续全部先决条件满足之后的 5个工
作日办理完成交割的全部事项。
交割先决条件是指甲方已经按约定支付首笔股权转让价款。
7.股权取得
各方同意,甲方自交割完成日起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8.违约责任
8.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
期金额的 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金额超过交易对
价总额的 5%(百分之五)以上且逾期超过 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义务或责任,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
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8.3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或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则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标的股权及各项资产恢复到本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并要求甲方按全部交易对价的 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乙方违约时,应当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立即停止该
等违约行为,消除该行为给甲方、目标公司造成的影响;(2)向甲
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8.5因乙方、目标公司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者乙方、目标
公司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2)要求乙方按全部交易对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
(1)乙方股东决议通过本次交易;(2)甲方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2023年 12月 31日前,如合同仍未生效,则本合同任何一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恢复到本合同签订前的原状。
(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对手方财务状况、资信良好,董事会认为其具备履约支
付能力,但仍存在未能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未能及时办理交割及工商变更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从而有可能会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系公司为盘活资产,提升内部管理运营能力,优化
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主业的举措。本次交易预计影响公司净利润 278.17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
为准。
因公司在收购祺曜互娱后,祺曜互娱未完成累计承诺利润数额,
祺曜互娱原股东赵斌及分宜新视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斌及分宜新视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为 3,300万元,目前正在按期偿还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子公司祺曜互娱业绩补偿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6)《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0)。本次转让不影响上述业绩补偿款承诺人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人员安置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会产生关联关易,公司相关人员不会继续在祺曜互娱任职;公司不再持有祺曜互娱的股权,祺曜互娱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祺曜互娱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况,祺曜互娱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