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3日讯 今日,浙江东日(600113.SH)收报7.74元,跌幅0.26%。
今日,浙江东日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00万元(含720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晋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二期、综合运营中心、智慧农批市场升级改造、雪顶豆制品升级改造。
浙江东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浙江东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少于5000.00万元(含本数)。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浙江东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342.94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东方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浙江东日总股本为41143.12万股。东方集团持有公司20280.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29%,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假设按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2342.94万股测算,且不考虑东方集团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43.12万股增加至53486.06万股,东方集团持股比例为37.9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同日,浙江东日发布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智慧农批市场升级改造、雪顶豆制品升级改造和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投资。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浙江东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浙江东日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浙江东日实现营业收入9.18亿元,同比增长42.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同比下滑7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增长14.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亿元,同比下滑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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