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隆科01 : 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年度报告
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3年)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公司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有关章节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本次发行债券风险因素”章节及上一期报告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录
重要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6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 7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 ................................................................................................................. 13
七、 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 15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5
一、 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 15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7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8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9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 24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24 七、 中介机构情况 ................................................................................................................. 25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26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26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26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 26
四、 资产情况......................................................................................................................... 27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 28
六、 负债情况......................................................................................................................... 28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 30
八、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 31 九、 对外担保情况 ................................................................................................................. 31
十、 重大诉讼情况 ................................................................................................................. 31
十一、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 31
十二、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 31
第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32
一、 发行人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32
二、 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32 三、 发行人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 32
四、 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 32
五、 发行人为扶贫债券发行人 ............................................................................................. 32
六、 发行人为乡村振兴债券发行人 ..................................................................................... 32
七、 发行人为一带一路债券发行人 ..................................................................................... 32
八、 科技创新债或者双创债 ................................................................................................. 33
九、 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 ......................................................................................... 33
十、 纾困公司债券 ................................................................................................................. 33
十一、 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 ..................................................................................................... 33
十二、 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 33
第五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目录 ......................................................................................................... 34
财务报表 ......................................................................................................................................... 36
附件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 36
释义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中文简称 | 隆科发展 |
外文名称(如有) | Chengdu Longke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外文缩写(如有) | Longke Group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林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 |
实缴资本(万元) | 95,000.00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 温江区金府路西段248号3栋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 温江区金府路西段248号3栋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1130 |
公司网址(如有) | - |
电子信箱 | sanlianwuye@163.com |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 | 刘滔 |
在公司所任职务类型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具体职务 | 财务总监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道金府路西段248号3栋 |
电话 | 028-82627776 |
传真 | 028-82627710 |
电子信箱 | 1144734589@qq.com |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良好 1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100.00%(无股权受限情形)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100.00%(无股权受限情形)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为机关法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相关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以外主体或者控股股东为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更
√发生变更 □未发生变更
变更人员类 型 | 变更人员名 称 | 变更人员职 务 | 变更类型 | 辞任生效时 间(新任职 生效时间) | 工商登记完 成时间 |
董事 | 杨祯建 | 董事 | 辞任 | 2023年 3月 9日 | 2023年 3月 14日 |
董事 | 刘真 | 董事 | 聘任 | 2023年 3月 9日 | 2023年 3月 14日 |
董事 | 张楠 | 董事 | 辞任 | 2023年 9月 4日 | 2023年11月 7日 |
(二)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数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2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12.5%。
(三)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大林
发行人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刘驰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刘真、雷强、赵竹、黄静、张大林
发行人的监事:杨鑫、鲁潇濛、靳能干、魏琳、蔡龙
发行人的总经理:张大林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刘滔
发行人的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付建彬、周成建、巨洪波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一) 公司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粮食收购;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粮油仓储服务;谷物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集装箱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拆迁业务、劳务派遣业务、水利设施租赁业务、苗木销售业务和租赁业务六个板块,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温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司负责的建设开发范围主要在温江区成温邛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由成都隆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博公司”)和成都三联花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花木”)负责。
隆博公司负责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采用代建回购模式,隆博公司作为成都市温江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温江区政府授权的项目开发建设。公司针对具体授权建设项目与温江区财政局签订《项目回购协议》(该部分协议均于 2009年及以前签署),由公司具体开展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工程进度向温江区财政局确认收入;依据《项目回购协议》的约定,工程代建项目约定项目回购款总额为总投资费用和加成一定投资回报,大部分项目投资回报按总投资费用的 10%计提。项目完工后,温江区财政局将与隆博公司统一结算,并向隆博公司支付代建费用。
三联花木建筑施工业务模式主要以代建模式为主。由三联花木就具体项目与项目委托方成都科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蓉城投”)等单位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三联花木负责项目资金筹集及项目建设管理,并按每年实际工程量加成 20%(含税)结算。市场化工程方面,三联花木主要承接成都市范围内的公园绿化、园林景观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内部比选或直接委托等方式获得项目,项目委托方主要系成都市国有企业以及大型建筑类国有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由公司进行园林景观设计、施工,最终确认的工程结算总价收取 25%的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作为工程造价。
此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还通过自建方式来开发部分经营性项目,该部分项目主要包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花卉产业基地和城市农贸市场等,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发行人通过对外销售、自营和委托经营等方式实现相关业务收入。
(2)拆迁业务
公司的拆迁业务主要为温江区北部片区、南部片区棚户区改造,由子公司成都隆科和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科和悦”)负责运营。隆科和悦与科蓉城投签订了《成都市温江北部片区、南部片区房屋拆迁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委托协议》,接受科蓉城投委托,实施土地拆迁,每年末隆科和悦根据实际拆迁成本加成 18.00%向科蓉城投发出拆迁业务收入结算申请,科蓉城投审核结算材料后,向隆科和悦发出项目结算的通知,并根据结算通知逐年分期付款。
(3)劳务派遣业务
公司劳务派遣业务为 2022年新增业务,由子公司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人力”)负责开展,恒信人力通过与客户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方式为温江区内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并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服务费根据实际用工人数及绩效考核情况,基于双方协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基准确定,并按月结算。
(4)水利设施租赁业务
2017年,温江区政府将价值 11.39亿元的农业水利灌渠等基础设施资产划转至公司,划入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由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并向使用者收取租金作为回报;2018年,公司与科蓉城投签订《水利基础设施租赁服务合同》,约定由科蓉城投租用公司“河道支渠等农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及资产,租赁用途仅为农业灌溉,租赁期限为 2018年 1月1日至 2028年 12月 31日,租赁期间每年向公司支付租金 17,083.48万元(含税),租赁期满后,后续处置由双方另行商议。
(5)苗木业务
公司苗木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三联花木公司、隆科和悦、成都花木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木交易所”)、成都誉川美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川美景”)和成都临江田园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田园”)经营。三联花木公司主要开展花木品种的研发、种植、销售以及技术咨询等业务;花木交易所主要针对温江区内的花木交易打造特色花卉综合交易平台;临江田园主要负责友庆花卉项目建设。公司苗木业务以苗木销售收入为主,主要来源于三联花木和隆科和悦对外销售的苗木,销售对象主要系国有园林绿化工程企业。
结算方式方面,客户在生产基地选定苗木后,由苗木商负责配送,客户确认收货后,向三联花木支付 30%-80%的货款,三联花木向苗木供应商支付约 90%的采购款,待合同约定的所有苗木供货完毕后,三联花木向客户收取剩余款项。
(6)租赁业务
公司租赁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隆科和悦及成都科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蓉商务公司”)负责运营。隆科和悦及科蓉商务公司持有部分用于对外租赁的商业及办公用房,通过向区内的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出租实现租赁收入。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包括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可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披露能够反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1)温江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温江区位于成都市中心区正西 16公里处,东临成都市青羊区,南临双流区,西接崇州市,北靠成都市郫都区、都江堰市,距双流国际机场 18公里。全区面积 276平方公里,辖6镇 4街道办,2002年 4月温江撤县设区,成为成都市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国家经济开发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所在地。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五年来,温江区坚持科学审视区域现实基础与发展未来,以战略思维谋全局,保持定力抓发展,锐意进取促改革,凝心聚力克难关,城市综合实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迈上新台阶,是温江历史上发展态势最好、城市品质最优、生态改善最显著、群众获得感最明显的时期之一。连续 8年入选“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2022年温江获评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全省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区,成为全省唯一连续 4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区(市)县,成功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2023年 GDP增速为 3.50%,经济总量达到 728.9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 55.73亿元。“十四五”期间,温江区将坚持“以人为本”和“产城融合”理念,加快完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从以下八大方面,推动城市整体形态、发展方式、营城路径全方位深层次转变:构建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构建技术先进、模式创新、新旧交融、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到 2025年,基本建成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新基建”标杆城区。2021年 10月,温江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五年的指导思想: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准确把握“三新一高”要求,奋力建设“幸福温江·美好之城”,为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作出先行贡献。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奋力建设创新开放三产共兴的希望之区;奋力建设南城北林两河一心的大美之区;奋力建设温暖如家共担共享的心安之区。
大量的建设需求为温江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机遇。
(2)温江区土地整理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未来五年温江区将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按照“集约高效、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建设导向,以片区综合开发理念推进城市活力新区(新城)建设,拓展农村发展新空间,加快培育城乡发展新的增长点。“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红桥片区、永宁片区、康泉片区、金马片区等综合开发工程,加快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推进天府老场镇、寿安吴家场场镇等老场镇有机更新,实施建设路片区、东门市场、白马庙市场、行政学院、战备渠北段周边地块、双春巷周边地块等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推进社学巷、文庙片区、大桐街等历史文化型商业主题街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示范院落。在成都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的大背景下,温江区将加大土地整理开发力度,积极配合落实市政府的供地目标。
(3)温江区苗木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成都市温江区花卉苗木产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已成为当地重要的农业支柱产业。温江区是我国四大花木基地之一,其花木产品远销山东、北京、上海等 31个省、市和自治区,在全国形成了良好的销售网络。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花木生产示范基地”、“四川省花卉苗木产业化试点区”、“四川省重点花木市场”、“四川省重点花木生产示范基地”,温江区是成都市最主要的花木生产供应基地。其花卉苗木产业属于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在项目引进和资金安排上都将享受国家相关倾斜扶持政策。2023年温江区花木销售额 24.5亿元,同比增长 2%,其中苗木销售额 12亿元,盆景编艺销售额 5.5亿元,兰花销售额 3.5亿元,鲜盆花销售额 3.5亿元,行情整体变化小。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温江区将加快构建集农创、农旅、农养于一体的都市现代农业体系,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端转型,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数字乡村示范区。到 2025年,实现都市现代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5%以上,花木年销售额超过 30亿元的目标。目前“低碳、生态、绿色、环保”是整个国际、国内社会发展的主趋势,国内外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为花卉苗木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这些给温江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此外,国外花木生产成本的迅猛增加,也为温江区出口优质种苗、实现互补优势、提升国际市场空间提供了契机。总体上,温江区的花卉苗木产业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
(4)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状况
截至 2023年 12月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苗木业务等是发行人最主要的业务板块。就基础设施建设板块来说,发行人是温江区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温江区范围内授权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就苗木业务来说,发行人是温江区重要的农业类投资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担了温江区众多重要农业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近年来,发行人业务重点同时涵盖了工程代建与花卉苗木产业的投资经营,先后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三联花木公司和花木交易所,以加快工程建设、花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景观建设等业务的发展,将逐步成为温江区工程代建、花木苗木产业的重要企业。
在成都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背景下,近年来温江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目前,发行人主要负责温江区域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的投资,目前主要侧重于温江区北部新城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旅游项目的投资,北部新城是未来温江区重点打造的生态旅游新城,开发空间大,为发行人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机遇,有利于发行人的业务扩展和持续盈利,将促进发行人的快速发展。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截至 2023年 12月末,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新增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收入或者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业务板块
□是 √否
(三) 业务开展情况
1. 分板块、分产品情况
(1)业务板块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板块 | 本期 | 上年同期 | ||||||
营业收 入 | 营业成 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 比(%) | 营业收 入 | 营业成 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 比(%) | |
建筑施工业务 | 6.61 | 6.01 | 9.10 | 31.94 | 9.61 | 8.75 | 8.91 | 38.92 |
劳务派遣业务 | 6.40 | 6.37 | 0.40 | 30.94 | 2.99 | 2.98 | 0.33 | 12.13 |
租赁业务 | 2.93 | 1.12 | 61.80 | 14.18 | 3.08 | 0.94 | 69.41 | 12.48 |
商品销售业务 | 1.80 | 1.74 | 3.34 | 8.70 | 0.62 | 0.60 | 2.18 | 2.50 |
水利设施租赁 业务 | 1.63 | 0.54 | 66.75 | 7.87 | 1.63 | 0.54 | 66.75 | 6.59 |
拆迁业务 | 0.42 | 0.00 | 100.00 | 2.05 | 6.00 | 5.23 | 12.71 | 24.29 |
利息收入 | 0.02 | 0.00 | 100.00 | 0.01 | 0.02 | 0.00 | 100.00 | 0.09 |
代建服务费 | 0.35 | 0.00 | 100.00 | 1.70 | - | - | - | - |
委托经营业务 | 0.15 | 0.08 | 48.77 | 0.74 | 0.09 | 0.04 | 53.36 | 0.37 |
物业收入 | 0.10 | 0.14 | -40.00 | 0.50 | 0.14 | 0.15 | -4.84 | 0.58 |
广告服务 | 0.07 | 0.03 | 57.39 | 0.35 | 0.06 | 0.02 | 65.40 | 0.24 |
粮油轮换业务 | 0.02 | 0.02 | -0.00 | 0.08 | 0.35 | 0.41 | -19.26 | 1.40 |
其他 | 0.18 | 0.05 | 71.23 | 0.85 | 0.10 | 0.01 | 90.00 | 0.41 |
合计 | 20.68 | 16.10 | 22.16 | 100.00 | 24.69 | 19.70 | 20.21 | 100.00 |
(2)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为城投类企业,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各业务板块、各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同比变动在 30%以上的,发行人应当结合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变动背后的经营原因及其合理性。
(1)建筑施工业务
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和成本大幅降低主要系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大幅下降,业务成本降低所致。
(2)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业务收入和成本大幅增加主要系该项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业务成本增加较多所致。
(3)商品销售业务
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和成本大幅增加主要系该项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业务成本增加较多所致。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系随着业务量扩大可变成本降低所致。
(4)拆迁业务
拆迁业务收入和成本大幅降低以及毛利率大幅提升主要系该项业务按照协议约定,该项业务核算方式由全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所致。
(5)委托经营业务
委托经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大幅增加主要系该项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业务成本增加较多所致。
(6)广告服务
广告服务的成本大幅增加主要系该业务的成本增加所致。
(7)粮油轮换业务
粮油轮换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大幅降低主要系该业务规模大幅下降所致。该业务毛利率
(四) 公司关于业务发展目标的讨论与分析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短期来看,公司将以城乡综合开发运营与花卉贸易为重点发展方向,依托国有公司平台资源,以土地开发整理为核心,扩大土地资源储备,以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同时充分整合、盘活成都现代农业科技城和现有的农贸市场、社区综合体资源,建立花卉贸易采购商、供应商资源池,创新交易模式。在花卉产业、城乡基建和乡村振兴领域持续发展。长期规划方面,公司将以环境治理、文旅产业发展为重点发展方向,以全区“一核一环三区”为载体、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一环三带”为主脉,打造花木供应链集成、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两大业务平台,包括万春镇幸福田园生态水系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与生态疗养酒店、民宿小镇、文化创意园区、农旅研学基地等文旅产业建设项目。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未来可能面临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等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同时公司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六、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的情况:
□是 √否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享有自主性,在经营和管理上独立于控股股东。
1.业务独立
公司是独立运作的企业,具有独立的业务体系,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资产,公司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公司不存在资产被股东违规占用而损害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工作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公司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或将资金存入股东的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5.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已建立了以股东行使出资人权利(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总经理为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1、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
(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0%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由业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0%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总经理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能施行。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00%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审议,董事会批准后,再提交股东审议,股东批准后方能施行,同时公司应报请监事出具意见。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由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能施行。
2、定价机制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3、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公司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年度中期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四) 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 日常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型 | 该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0.04 |
2.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合计( 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担保 )为 25.90亿元人民币。
4.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 10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六)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七、 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发行人是否属于应当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是 √否
第二节 债券事项
一、 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列表(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债券名称 | 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债券简称 | 23隆科V1 |
3、债券代码 | 252326.SH |
4、发行日 | 2023年9月26日 |
5、起息日 | 2023年9月27日 |
6、2024年4月30日后的最 近回售日 | 2026年9月27日 |
7、到期日 | 2028年9月27日 |
8、债券余额 | 8.80 |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90 |
10、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
11、交易场所 | 上交所 |
12、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3、受托管理人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15、适用的交易机制 |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16、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 挂牌转让的风险及其应对措 施 | 不适用 |
1、债券名称 | 2023年第一期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
2、债券简称 | 23隆科发展债01、23隆科01 |
3、债券代码 | 2380193.IB、270061.SH |
4、发行日 | 2023年6月27日 |
5、起息日 | 2023年6月28日 |
6、2024年4月30日后的最 近回售日 | - |
7、到期日 | 2030年6月28日 |
8、债券余额 | 10.00 |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4.40 |
10、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第 3至第 7个计息 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偿还 本金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 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 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 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在第 3至第 7个计息年度末,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 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 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 券的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11、交易场所 | 上交所+银行间 |
12、主承销商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受托管理人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15、适用的交易机制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 交 |
16、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 挂牌转让的风险及其应对措 施 | 不适用 |
1、债券名称 | 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 |
2、债券简称 | 24隆科发展债01、24隆科01 |
3、债券代码 | 2480030.IB、271037.SH |
4、发行日 | 2024年1月31日 |
5、起息日 | 2024年2月1日 |
6、2024年4月30日后的最 近回售日 | - |
7、到期日 | 2031年2月1日 |
8、债券余额 | 5.00 |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33 |
10、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第3至第7个计息年 度末每年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偿还本 金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 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 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 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在第3 至第7个计息年度末,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 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 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 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 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11、交易场所 | 上交所+银行间 |
12、主承销商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受托管理人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15、适用的交易机制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 交 |
16、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 挂牌转让的风险及其应对措 施 | 不适用 |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选择权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选择权条款
债券代码 | 252326.SH |
债券简称 | 23隆科V1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
选择权条款是否触发或执行 | 否 |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 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 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 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 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 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 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个交 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 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 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 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 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前继续保持不变。 |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投资者保护条款
债券代码 | 252326.SH |
债券简称 | 23隆科 V1 |
债券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条款名 称 | 资信维持承诺、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
债券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 款的监测和披露情况 | 按约定执行。 |
投资者保护条款是否触发或执 行 | 否 |
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 情况 | 本期债券相应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均未触发执 行。 |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债券代码:270061.SH
债券简称:23隆科01、23隆科发展债01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全称 | 2023年第一期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
是否为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 □是 √否 |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具体类型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总额 | 10.00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 | 0.00 |
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请 全文列示) |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10.00亿元,其中拟将 6.00亿元用 于温江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农贸中心建设项目,4.00亿 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用途( 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集资金用于补流的金额为 4.00亿元,用于温江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农贸中心建设 项目6.00亿元。 |
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 √是 □否 |
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正常 |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
是否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 □是 √否 |
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 程序,该程序是否符合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 | 不适用 |
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 披露情况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 其合法合规性 | 不适用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 额 | 10.00 |
3.1.1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司 债券)金额 | 0.00 |
3.1.2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司 债券)情况 | 不适用 |
3.2.1偿还公司债券金额 | 0.00 |
3.2.2偿还公司债券情况 | 不适用 |
3.3.1补充流动资金(不含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4.00 |
3.3.2补充流动资金(不含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00亿元。 |
3.4.1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金额 | 6.00 |
3.4.2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温江区新型 城镇化综合农贸中心建设项目6.00亿元。 |
3.5.1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资 产收购金额 | 0.00 |
3.5.2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资 产收购情况 | 不适用 |
3.6.1其他用途金额 | 0.00 |
3.6.2其他用途具体情况 | 不适用 |
(四)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4.1募集资金是否用于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 权投资或者资产收购等其他特 定项目 | √是 □否 |
4.1.1项目进展情况 | 目前温江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农贸市场项目尚在建设过 程中,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募集说明书披 露内容相匹配。 |
4.1.2项目运营效益 | 募投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暂未产生运营效益。 |
4.1.3项目抵押或质押事项办理 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2报告期内项目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 投入使用计划 | □是 √否 |
4.2.1项目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4.2.2项目变化的程序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4.2.3项目变化后,募集资金用 途的变更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3报告期末项目净收益是否 较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披露内容 下降 50%以上,或者报告期内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际运 营情况的重大不利事项 | □是 √否 |
4.3.1项目净收益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4.3.2项目净收益变化对发行人 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应对措施等 | 不适用 |
4.4其他项目建设需要披露的 事项 | 不适用 |
(五)临时补流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用于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 | □是 √否 |
临时补流金额 | 0.00 |
临时补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临时补流用途、开始和归还时 间、履行的程序 | 不适用 |
(六)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 规使用情况 | □是 √否 |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违规被处罚处分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是否已 完成整改及整改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 府债务管理规定 | √是 □否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地方政府债 务管理规定的情形及整改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债券代码:252326.SH
债券简称:23隆科V1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全称 | 成都隆科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是否为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 √是 □否 |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具体类型 | 乡村振兴公司债券 |
募集资金总额 | 8.80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3.00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 | 3.00 |
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请 全文列示)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8.80亿元全 部用于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项目建设。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用途( 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75亿元用于温江 区长青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区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尚合田园度假项目、温江区全域养老综合服务建设 项目和北林医疗健康综合体(C区)项目。 |
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 √是 □否 |
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正常 |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
是否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 □是 √否 |
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 | 不适用 |
程序,该程序是否符合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 | |
变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 披露情况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 其合法合规性 | 不适用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 额 | 5.75 |
3.1.1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 司债券)金额 | 0.00 |
3.1.2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 司债券)情况 | 不适用 |
3.2.1偿还公司债券金额 | 0.00 |
3.2.2偿还公司债券情况 | 不适用 |
3.3.1补充流动资金(不含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3.3.2补充流动资金(不含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3.4.1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金额 | 5.75 |
3.4.2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情况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金额5.75亿元 ,用于温江区长青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区暨美丽乡村 建设项目、尚合田园度假项目、温江区全域养老综合服 务建设项目和北林医疗健康综合体(C区)项目。截至 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均未投入运营。 |
3.5.1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 资产收购金额 | 0.00 |
3.5.2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 资产收购情况 | 不适用 |
3.6.1其他用途金额 | 0.00 |
3.6.2其他用途具体情况 | 不适用 |
(四)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4.1募集资金是否用于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 权投资或者资产收购等其他特 定项目 | √是 □否 |
4.1.1项目进展情况 | 温江区长青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区暨美丽乡村建设 项目建设进度:房屋主体修建过程中。 除上述项目外,本期债券其他募投项目尚未开工。 |
4.1.2项目运营效益 |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均未投入运营。 |
4.1.3项目抵押或质押事项办理 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2报告期内项目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 投入使用计划 | √是 □否 |
4.2.1项目变化情况 | 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保障农村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成 |
自然资发〔2023〕7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公司所在地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发生 调整。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均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内,项 目用地涉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因温江区不属于《 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试点范围,除去部分项目在《实 施意见》印发前已经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外 ,其他募投项目的部分或全部用地均涉及农村集体经 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情况,项目建设进度预计会受到 影响,从而影响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预计后续将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 | |
4.2.2项目变化的程序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4.2.3项目变化后,募集资金用 途的变更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3报告期末项目净收益是否 较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披露内容 下降 50%以上,或者报告期内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际运 营情况的重大不利事项 | □是 √否 |
4.3.1项目净收益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4.3.2项目净收益变化对发行人 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应对措施等 | 不适用 |
4.4其他项目建设需要披露的 事项 | 不适用 |
(五)临时补流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用于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 | □是 √否 |
临时补流金额 | 0.00 |
临时补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临时补流用途、开始和归还时 间、履行的程序 | 不适用 |
(六)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 规使用情况 | □是 √否 |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违规被处罚处分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是否已 完成整改及整改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 府债务管理规定 | √是 □否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地方政府债 务管理规定的情形及整改情况 (如有) | 不适用 |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2380193.IB、270061.SH
债券简称 | 23隆科发展债 01、23隆科 01 |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内容 | 1、担保措施 本期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第 3至第 7个计息年度 末每年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偿还本金时 ,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 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 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 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在第 3至第 7个 计息年度末,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 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 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 另计利息。 3、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未制定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之外的其 他保障措施。 |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及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 如有)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 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执 行情况 | 在报告期得到较好的执行,能有效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 |
债券代码:2480030.IB、271037.SH
债券简称 | 24隆科发展债 01、24隆科 01 |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内容 | 1、担保措施 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第 3至第 7个计息年度末 每年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偿还本金时,本 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 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 |
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 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在第 3至第 7个计息年度 末,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 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 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3、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未制定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之外的其 他保障措施。 | |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及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 如有)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 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执 行情况 | 在报告期得到较好的执行,能有效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 |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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