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推荐:
 永智分析 / 外汇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吉林省分公司被罚款三十万元,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吉林省分公司被罚款三十万元,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

Time:2024年03月16日 Read:17026 作者:才艺展示

2024年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2024〕20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吉林省分公司(简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其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吉林省分公司罚款三十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吉林省分公司被罚款三十万元,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标签:
关于我们
永智分析作为一家综合的金融类资讯平台,为您全方位的报道近期的财经新闻内容,提供7X24小时财经资讯及全球金融市场报价,覆盖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信托、理财、管理等多种面向个人和企业的服务。
扫码关注
金融探索者网  投资指南网  经济观察网  车市汽车网  新车测评网  一购车网  驾驶世界  经济前瞻网  博金财经网  百科常识网  智慧百科网  社会百科网  
Copyright © 2024 本站由 cqrz 版权所有.渝ICP备2020012834号-9.本站部分内容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